今年以來,福貢縣紀委第二紀工委監察分局堅持問題導向,抓住“關鍵少數”,結合該縣“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依次對負責的21個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約談指出,一些領導干部不履職或不認真履行應盡的職責、在是非面前不表態、矛盾面前不敢上、風險面前不敢闖、失誤面前不擔責、歪風面前不敢斗等“為官不為”現象對黨和人民的事業危害極大,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旨在通過運用執紀監督“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抓預防,督促“一把手”認真履職擔當,同時也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保護干部。
約談強調,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深化對“為官不為”的具體表現和對社會事業發展造成的危害性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權力運行,對重點領域、重要環節、重大項目、重要人事安排親自督查;認真對照、深入查擺不足,分析問題癥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為促進全縣社會事業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政治紀律保障。
約談要求,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加強單位部門作風建設,提高干部職工知規明紀和廉潔意識,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創建“擔當型”政府機關契機,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針對“為官不為”專項治理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查缺補漏、建章立制,進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被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在表態發言中紛紛表示,將結合約談要求,深入分析原因,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切實負起主體責任,進一步履職擔當,做好機關作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推動全縣機關作風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田成平 何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