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力度,及時協調和解決創衛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華寧縣多措并舉開展督查,為如期實現2017年成功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目標保駕護航。
組織領導保障督查力量。制定《華寧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實施方案》,確定責任目標、完成時限和具體職責,為督查工作開展提供了依據;成立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督查組,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政協副主席任副組長,組織領導得到加強。制定《華寧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督查方案》,明確督查對象為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指揮部各工作組的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抽調25人成立5個督查工作小組,督查力量全面加強。
督查方式確保監督全覆蓋。督查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訪的方式進行。計劃今年5月至10月,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的定期督查;對領導批示區域、群眾投訴區域、日常檢查中存在問題區域,每周不少于1次暗訪督查。對工作推進慢、措施落實不力的責任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各督查組進行跟蹤復查。目前,共開展定期督查10次,暗訪督查15次,多種督查方式的交替使用,實現監督無禁區、全覆蓋。
督查機制引領責任落實。實行督查工作負責制,督查組負總責,對各創衛工作組、各責任單位、責任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工作小組分塊負責,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督促整改。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督查工作會議,由督查工作小組匯報督查工作推進情況,提出存在問題。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督查組綜合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向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目前,召開督查工作會議2次,督查小組會議8次,及時解決創衛工作困難和問題。
成果運用助力工作推進。將各工作組、各責任單位創衛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內容,對敷衍了事、工作出現遺漏、工作措施落實不力、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將扣減相應分值。督查工作中發現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等問題,經督查工作會議研究報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將進行責任追究。工作不積極、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未落實責任或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重大失誤的,啟動問責程序、予以問責。督查工作開展以來,發現問題40個,督促整改35個。(吳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