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縣召開2017年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專題對全縣各有關部門在辦理涉嫌違紀違法犯罪黨員案件中的協作配合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要求各成員單位在做好查辦案件的過程中,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溝通協調,實現案件線索資源共享,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和整體合力。
會上,縣委組織部、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結合部門職能職責作了交流發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議。
會議指出,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在辦理涉嫌違法犯罪黨員案件的協作配合中,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溝通聯系不夠及時,制度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
會議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和結合實際,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大案件和問題線索移送力度,確保移送到位。一是要整合執紀執法機關的辦案資源,明確職責分工,相互協作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優勢互補、力量一致、整體作戰”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強化案件通報移送的協作配合,堅持挺紀在前,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決防止出現“獄中黨員”、服刑中還發工資、違法不受紀律追究等不正常現象。各成員單位在辦理涉及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的案件,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快查、快處、快移,達到移送條件的要盡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三是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程序和規定辦事,落實辦案協作配合的相關程序、責任、時限等具體要求,嚴格把好辦案制度關、程序關、質量關,做到每一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案件都要體現從嚴治黨精神,做到查辦的每一起案件整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的有機統一。
會議強調,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通報移送案件線索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進一步加大案件和問題線索移送力度,并定期不定期向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上報關于案件查處和協同配合情況。對未及時通報移送案件線索的,將嚴格追究相關黨組織和責任人的責任,絕不姑息遷就。(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