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紀委組織4個檢查組,對全市領導干部兼職取酬開展復查抽查,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確保反“四風”取得實效。
本次復查抽查包含全市所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還包括擔任非領導職務的人員及全市各級各類黨政機關退(離)休干部、國有企事業單位退(離)休領導人員,共10家單位和5家企業、社會組織。復查中,檢查小組緊扣兼職取酬11個抽查要點,圍繞領導干部的紀律作風、履職擔責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采取查閱文件、職工名冊、會議記錄、上報的表冊、信息簡報等工作痕跡材料,了解核實聽、談內容是否屬實、工作開展是否規范等方式,檢查部署落實情況;通過與在職干部交談,了解被檢查單位主要做法、工作安排落實情況及職工干部對政策的掌握情況,對退休干部采取隨機撥打退休干部電話的抽查方式,檢查人員知曉情況。
據悉,市紀委對清理工作落實不力,打折扣、搞變通、弄虛作假的單位,將追究領導責任;對領導干部隱瞞違規兼職(任職)、違規取酬,或者有意拖延不按規定進行清理清退的,一經查實按頂風違紀處理,并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對群眾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逐一核查處理。(朱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