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七條明確規定:‘不得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案列中的環保部門用排污費購買服裝既違紀又違法,所以該單位領導分別受到黨紀處分。通過此案例,大家要今后工作中要注意三點:一是錯誤決策即便是集體研究決定,也會被追責…”日前,瀾滄縣正在組織縣紀委常委班子采取“微型警示教育+約談”的方式約談下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5月底以來,瀾滄縣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分別約談20個鄉鎮和56個縣級部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帶著問題約談,帶著關愛警示,拉下臉來批評。據了解,為了這些“問題清單”,約談前縣紀委做足了功課。由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收集整理去年各約談對象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存在的問題,梳理成“問題清單”。
“這樣的微型警示教育+約談方式很實用,讓我了解了一些含糊的誤區,同時,很有針對性,對我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提醒和警示…”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老干部局局長對約談常委說道。
瀾滄縣紀委負責人表示,縣紀委將對約談對象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回訪,督促被約談單位及時整改到位。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打板子”甚至“摘帽子”。
此外,瀾滄縣紀委前期還收集匯總了明察暗訪、信訪舉報、紀律審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面發現的問題,對瀾滄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誤區進行講解,搜集案例進行警示,并要求約談人將約談內容制作成“PPT”形式,提高約談效果,幫助約談對象“照鏡子、正衣冠”,達到傳遞“廉能量”的效果,促使約談對象學紀、明紀、守紀。這樣的談話方式,進一步增強了約談的實效性和生動性。(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