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公安局深入推進黨建“122”工程,堅持關口前移、防微杜漸,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將預防教育和嚴肅查處相結合,在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上下功夫。截至目前,共開展常規性廉政提醒談話83人次,任前廉政談話6人次。
“咬耳朵”防范在先。聚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明確了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厘清責任清單、細化考核指標、簽訂責任書,通過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級黨組織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意識,當好管黨治黨責任人,對照清單和責任書掛圖作戰,認真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在立足本職帶頭執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嚴格履行“一崗雙責”,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警各項工作任務,每季度與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廉政提醒談話,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暨隊伍管理工作,聽取工作匯報,分析存在的問題,督促分管警種部門負責人落實抓班子帶隊伍的直接責任。4月24日起,市局派出5個督導組對黨建“122”工程以及重點業務工作推進落實情況開展督導,督促責任落實。
“扯袖子”抓早抓小。緊盯縣(區)公安局黨委和市局部門領導這個“關鍵少數”和基層、一線執勤執法民警這兩個重點,通過對管理混亂、紀律作風松馳、形象差、舉報投訴多的基層所隊和“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單位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推動“一崗雙責”落實。截至目前,共對冬季攻勢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成效不明顯的2個縣公安局,未完成2016年度辦案目標任務的2個市公安局警種部門17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1名違反組織紀律的縣公安局主要領導進行提醒談話,對3名民警進行函詢,對3名履職不到位的警種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督察職能,通過對民警日常管理規定遵守,上下班、值班備勤、請示報告、車輛財物管理制度落實等督察,強化日常監督管理,推動作風轉變和隊伍管理規范化,共發出督察通報10余期。對一季度隊伍思想狀況、訴情分析研判排查出的11個方面問題提出針對性措施13條,對2起人民群眾反復反映投訴的案件進行督辦,分別由法制、督察支隊開展核實調查及相關處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民警執法執勤活動和隊伍管理。
“抓作風”正風肅紀。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在麗江市公安機關“迎接十九大忠誠保平安、跨越式發展鐵警勇爭先”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中,部署在全市公安機關深入推進為期8個月的“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通過開展在處警情和在辦案件“兩清理”、落實民警能力素質提升“六項制度”、抓實民警考核評價體系和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等措施,切實解決履行領導責任、執行警令政令和執法執勤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以及公安民警“能力不足不會為、功力不足不愿為、擔當不足不敢為”的問題,大力弘揚“忠誠、擔當、團結、進取”的麗江公安精神,塑造麗江公安良好形象。結合市委部署開展的“轉作風、抓落實、促發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各支部組織民警對照市委《關于堅決整治干部不作為慢作為的規定》開展自檢自查,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紅紅臉、出出汗”,認真查擺問題,制定和落實整改方案、狠抓制度建設,健全紀律作風和廉政建設的長效機制。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在2016年10月開展“小金庫”問題整治工作及2017年年初開展的嚴格規范津補貼和各類獎金發放等七個方面重點工作“回頭看”自檢自查工作的基礎上,由審計室、警保處牽頭對“小金庫”問題進行了再清理、再排查,進一步增強了民警遵守財經紀律的意識。
“嚴執紀”形成震懾。始終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嚴厲查處民警違紀案件。一季度,全市公安機關共受理舉報投訴74件,立案審查公安民警違紀案件4起13人,給予黨紀處分4人次,政紀處分4人次,問責處理3人次,移送司法機關2人。(李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