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陽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堅持挺紀在前,突出預防提醒教育,在監(jiān)督執(zhí)紀中體現(xiàn)嚴管厚愛。今年以來,運用“第一種形態(tài)”處理10人,其中,談話函詢2人,責令書面檢查1人,通報批評7人。
運用談話函詢,筑牢第一道思想防線。對反映作風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問題,反映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等問題線索進行談話函詢,切實為黨員干部筑牢第一道思想防線,讓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運用誡勉談話,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針對黨員干部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不夠嚴格的;履職不盡責,給工作造成一定損失的等情況,及時開展誡勉談話,做到小過即問、小錯即糾,及時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使其幡然醒悟,懸崖勒馬。
運用書面檢查,及時敲響警示鐘。對有違紀事實,但情節(jié)輕微,能夠主動認錯悔錯,承擔責任,且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通過批評教育,為當事人敲響警示鐘,使其自我反省、自我糾正、自我革新。
運用通報批評,提升反腐震懾力。為充分發(fā)揮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對適用于第一種形態(tài)或由第二種形態(tài)轉化,可免于紀律處分、組織處理,但又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元陽縣運用通報批評,做到“以案警示”提升反腐震懾力。(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