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廉政文化示范點的影響力和號召力,切實做好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創建和命名工作,近日,大理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命名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點17個。
2016年下半年,州紀委下發通知,在全州開展第三批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申報工作。州紀委各派出紀工委、各縣市紀委對申報單位進行初核把關后,向州紀委推薦25家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點申報單位。各申報單位上報本單位廉政文化建設情況、文化環境布置情況照片及開展文化活動音像、圖片材料等申報材料,同時,提供審計部門對申報單位的審計意見和紀委、政法部門對申報單位無違紀違法情況的意見等資料,并對提供的資料進行了嚴格審核,作為申報和考評主要依據。
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州紀委組成14個考核組,按照“廉政文化環境布置工作開展較好、廉政宣傳教育工作開展較好、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單位干部職工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廉政文化活動開展較好、廉政文化建設有特色亮點”的申報標準,通過查閱資料與實地查看相結合的方法,對25個申報單位進行了嚴格考評驗收,并出具了是否同意申報的意見。
綜合14個考核組的考評意見和綜合考評,決定命名第三批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17個單位,其中縣市16個、州級單位1個。(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