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昌寧縣召開2017年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對2017年反腐敗協調工作提出了明確思路,各成員單位分別就2016年以來執紀審查工作及問題線索移送情況作了發言。
會議指出,召開此次會議,目的是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執紀、執法等部門的組織協調能力,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和整體合力,全力推動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
會議現場
會議強調,全縣反腐敗協調工作呈現了運行有序、科學高效的良好局面,但依然存在成員單位思想不明、認識不清、行動不力,對發現問題線索不移送或拖延等問題。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各成員單位要明確目標與重點,增強溝通和協調,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對群眾身邊的腐敗零容忍,不管破紀還是違法,都應互通問題線索,抓早抓小,全程監控打擊。各成員單位要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嚴防“燈下黑”。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反腐敗協調小組的通力協作能力,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具體領導及相關辦事人員。要制作工作流程圖,明確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程序,讓信息互通程序化,標準化。各成員單位要發揮各自職能,抓牢農村三資管理和民生資金問題,在審計全覆蓋后對村(社區)存在問題進行分析,公檢法要加強法制宣傳,讓基層干部知法懂法。要全面開展警示教育工作,讓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心存敬畏,劃定紅線。
會議還傳達學習了中央和省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相關文件精神,同時集中研究討論了處分執行相關事宜,達成了共識。
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各成員單位日常工作部門負責人以及縣紀委內設機構相關人員出席會議。(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