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來,為強化對立案審查期間被審查對象的警示教育,促進審查對象深刻反省,嵩明縣紀委加強立案審查環節警示教育力度,創新舉措,要求被審查對象自主撰寫“四書”(懺悔書、廉政家書、廉政忠告書、黨風廉政建言書),有效實現懲治和預防腐敗的綜合效應最大化。
《懺悔書》,包含讓審查對象回顧成長經歷、剖析演變軌跡、反思違紀行為,黨性意識被喚醒等方面的內容,旨在讓違紀對象通過主動撰寫懺悔書,深刻反省和認識錯誤,盡早糾偏改正,以切實增強“思廉、懂廉、守廉”思想,喚醒黨性意識、強化其宗旨意識。
《給親屬的廉政家書》,由被審查同志結合自身的違紀違法發生的原因,應汲取的教訓,時刻提醒親人、家屬,心中有戒,筑牢廉潔防線,努力保持廉潔家風,用廉潔維系家庭,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努力保持廉潔家風等方面。
《給單位領導和同事的廉政忠告書》,要求被審查對象以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為例,結合自身崗位的特點、發案的原因、向違紀違法轉變的過程,聯系實際分析履職中存在的廉政風險,對單位領導和同事提出忠告,避免其他領導和同事重蹈其覆轍,以達到治標促治本,以不敢促不能、不想,以執紀審查促生態好轉、風氣優化和經濟發展的目的。
《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言書》,由被審查對象總結自身違反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結合所在單位機制體制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從源頭上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見和建議,以較好的幫助發案單位扎牢制度籠子,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據了解,自嵩明縣紀委印發實施《中共嵩明縣紀委關于在執紀審查過程中實行“四書一報告”實施辦法(試行)》以來,已有3名被審查對象撰寫“四書”,向所在單位提出黨風廉政建議11條。(陳敏艷 蘇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