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陽縣在抽查完成36家“小金庫”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再次派出5個“小金庫”問題監督檢查組,對元陽縣48家相關單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至此,元陽縣“小金庫”問題監督檢查達82家,做到“小金庫”問題監督檢查全覆蓋。
今年4月初,元陽縣接到上級《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及時下發文件,提出相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劃定各鄉鎮、縣級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為清理整治對象,分三個階段開展清理整治工作,要求4月1日至17日由各級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存在問題,要如實梳理匯總,如實報告。
自查自糾結束后, 4月18日至26日,由縣紀委牽頭,抽調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責任部門相關人員組成抽查組,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發現新問題、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以鄉鎮為重點,深入南沙鎮等34家單位,以采取調閱自查報告,查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從單位銀行賬戶開設、收入來源、收款票據收入入賬、賬簿余額、銀行對賬單、現金存放情況等方面入手,全面檢查確定是否以各種方式和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的問題。5月22日至26日,縣委再次派出5個監督檢查組,深入縣委辦等48家縣屬單位對“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至此,全縣“小金庫”問題監督檢查達82家,為全縣各級各部門防范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奠定了思想基礎。(李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