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市紀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集體誡勉談話會議,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5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委(紀檢組)負責人進行集體誡勉談話。
會議強調,在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5家單位要充分認識誡勉談話的重要意義,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思想上深刻反思,充分認清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方面的差距,從行動上進一步壓實“兩個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強化黨內監督,實踐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好整改落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深入開展。
會議要求,受到誡勉談話的5家單位要立行立改,嚴格按照要求,組織開展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制定一個整改落實方案、開展一次專題警示教育活動、講授一次專題黨課、解決一至二個突出問題、健全完善一套制度、上報一個整改落實專題報告、接受一次復查驗收的“八個一”整改行動,認真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制定有力舉措,切實整改存在問題,以扎實有效的整改成效,進一步抓實今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會上,5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就整改工作和落實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作了表態發言。(杜永祥 汪亞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