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脫貧重任面前,單位沒能充分履行掛聯職責,我身為主要負責人責無旁貸,特別是駐村工作隊員被召回,更說明了我們在駐村工作隊員管理上的缺失,此次約談是一種提醒,也是一種保護,今后我會認真履行好主體責任,加大對脫貧攻堅工作的組織領導,為福貢脫貧攻堅工作出力。”縣水務局負責人在約談表態時發言道。
近日,福貢縣紀委運用“第一種形態”對縣水務局、民宗局、文聯、公路分局、農業銀行福貢支行、郵政福貢分公司、總工會、人壽保險福貢分公司、煙草公司、發改局、婦聯、縣委老干部局、財產保險福貢分公司、文體廣電局等14個脫貧攻堅工作履職不力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約談要求,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將脫貧攻堅工作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要加大對駐村工作隊員工作紀律的督查,特別是在脫貧政策宣傳、脫貧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等容易出現問題的關鍵環節上下狠功,確保上級政策不走樣,脫貧工作不走過場。
約談強調,被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以約談為契機,邊查邊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將整改落實情況在單位民主生活會上進行說明,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
被約談單位負責人紛紛表示,今后將進一步提高對脫貧攻堅工作的思想認識,履行好職責,加大脫貧政策的學習力度,加強對掛聯貧困村脫貧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好“大數據”平臺數據錄入工作,深入開展好“找問題、補短板、促攻堅”專項行動,促進福貢縣早日脫貧摘帽。(何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