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昌寧縣緊盯“小金庫”問題,持續深挖根源,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強化清理整治,嚴堵“小金庫”問題滋生源頭。
近日,昌寧縣紀委進行深入調研和剖析,制定下發《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轉發省委辦公廳、市紀委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通知,對全縣“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提出“七嚴禁”紀律要求,明確清理整治“小金庫”問題紀律“紅線”。
為謹防“小金庫”衍變成貪腐“溫床”。該縣紀委牽頭,會同從財政、審計、國資、民政等部門組成檢查組,歷時一個多月,從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的情況;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的情況;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的情況等7個方面進行專項檢查。其中:檢查組對柯街、勐統、大田壩3個鄉鎮和工信、林業、發改3個縣直部門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重點抽查,通過抽查賬目、收入核實、支出追查、賬戶核對等方式,梳理出“小金庫”問題清單5項,制定整改措施5條;其余10個鄉鎮、124個村(社區)、60個縣直部門廣泛自檢自查,匯總梳理風險點8個,制定防控措施7條。
通過開展“小金庫“清理整治專項檢查及各單位自檢自查,全縣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均能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財務管理工作總體良好,“小金庫”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一些問題:紀律意識有差距,極少數領導干部、財務人員紀律意識薄弱;少數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存在監管漏洞;有的單位資產管理不規范,精細度不夠;監督檢查不到位等。
針對存在問題,昌寧縣將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集中整治,強化整改措施,完善相關制度建設。主動查找、如實上報、及時整改的,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予以從輕減輕處理或不予處理;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免職后處理,并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倒逼責任落實。
該縣將以堵塞“小金庫”問題滋生源頭為出發點,充分運用遠程教育、微信群等網絡平臺,強化專項整治及相關財經紀律的宣傳力度;督促完善相關內控機制,建立健全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產權管理,防止國有資產閑置浪費;加大明察暗訪、重點抽查力度,引導群眾監督,督促黨員干部自覺履職、嚴守紀律。(楊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