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案件的全部材料都要上報縣紀委案審室審核把關,從事實認定、證據采信、定性量紀、程序運用等方面逐一接受‘體檢’、‘挑刺’,剛開始還覺得是不信任我們辦案人員,但從這幾年的辦案實踐來看,‘提級審理’不僅提升了案件質量,同時也是對辦案人員的一種監督和保護。”富源縣墨紅鎮紀委書記許潤華深有體會地說道。
近年來,富源縣紀委以提升執紀審理質量為突破口,出臺《關于對鄉級紀委自辦案件由縣級紀委提級審理的實施辦法》,明確縣紀委案審室對各派出紀工委、鄉鎮(街道)紀(工)委、縣直單位紀(工)委(紀檢組)立案審查的案件全部實行“提級審理”,助推全縣各級紀檢機關執紀審理工作規范化。
據了解,該縣積極發揮案件審理在監督執紀工作中的“關口”“出口”“窗口”作用,堅持程序與實體并重,對每份證據材料的來源、效力進行全面審核,逐一甄別認定,堅決防止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定性錯誤、量紀不當等問題發生。以提級審理實施辦法為“意見書”,鄉級紀委立案審查的案件在下達處分決定前,一律將案卷全部材料上報縣紀委案審室進行審核把關,確保案件在證據采用、事實認定、定性量紀標準上保持相對統一。整理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卷宗模板,提供執紀工作“參考書”。卷宗模板對信訪受理、線索處置、立案審查、審理執行、立卷歸檔等全流程29個環節進行了梳理規范,充分彰顯紀律審查特色。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出臺以來,執紀審理事實證據、定性量紀、程序手續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嚴,嚴格執紀、規范執紀進入了新常態。”縣紀委案審室主任胡鳳珍說道。
截止目前,該縣共提級審理案件165件,給予黨紀處分126人,政紀處分39人,挽回經濟損失1154.7萬元,審結的案件連續四年保持“零”復議、“零”申訴。(陳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