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不是目的,是促進工作的一種手段。對黨的事業,一定要有高度負責的精神,要扎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千萬不能只是掛在口上、貼在墻上,而是要以行之有效的行動抓好落實……”這是景洪市紀委負責人在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10家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誡勉談話的一幕。
5月2日,景洪市召開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約談會,對在檢查考核中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10家單位進行集體誡勉談話。
會議通報了景洪市委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指出10家單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就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要求。
會議要求,各被約談單位要提高認識,用“四個意識”的要求來統攬全局,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圍繞從嚴治黨一系列要求抓好落實。要正確看待問題,不回避、敢擔當,深刻剖析存在的問題,拿出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辦法認真整改。要結合實際開展自選動作,突出對“一把手”的監督。各單位要及時組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分析會,以問題為導向進行整改,針對問題抓好落實。要切實履行好“兩個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常態化,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常抓長、抓深抓細、抓嚴抓實,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力量。
“今天的談話,對我們是一種鞭策。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我們將引以為戒,不折不扣、毫不松懈地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并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斷增強遵規守紀意識,嚴于律己,嚴守黨紀。”10家被約談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紛紛表態發言。
據悉,市紀委將繼續以問題為導向,年中將對不合格單位和基本合格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