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被分管單位的副市長約談,這還是第一次,一直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最終還是沒有幸免,心里不免壓力山大。通過談話,讓我認清了自身存在的問題,放下了心里包袱,可以更好地面對今后的工作。”近日,芒市某單位干部因脫貧攻堅工作不在崗,被分管領導約談。
2017年以來,芒市嚴格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積極實踐“第一種形態”,緊盯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征地拆遷、涉農資金、行政審批等重要領域作為監督工作重點,以約談為抓手,有效督促兩個責任落實。1至3月,共開展談話435人次,其中,常規性談話413人次,處置性談話7人次,調查性談話18人次。
2016年8月,芒市出臺《芒市干部約談工作流程》。明確規定,對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的約談由分管聯系市委常委或市政府副市長負責談話;對各單位班子成員的約談由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談話;對其它工作人員的約談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親自談話或是安排班子成員進行談話,紀檢監察部門協助抓好約談工作,并負責相關記錄。圍繞“對誰談”“幾人談”“怎么談”“誰來談”“談什么”分別對約談對象、約談方式、約談種類、適用情形和實施程序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只有堅持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正風肅紀,才能取得實效。同時,要繼續緊盯違反六大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露頭就打,這樣才能對黨員干部形成強力震懾。”芒市紀委負責人表示。(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