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松山村結合當前的殯葬改革工作,制定村規民約新措施,要求3月1日后死亡的人員,實行百分之百火化,一切喪事從簡,不扎紙火,不搞吹吹打打及其他活動,節省了開支,群眾很滿意。”昌寧縣溫泉鎮松山村支書介紹到。
一直以來,昌寧縣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紀律和規矩意識,充分發揮紅白理事會作用,引領和禮序家規、鄉規民約的教化作用,厚植民風“土壤”,狠剎基層不正之風。
耈街鄉移風易俗“新規定” 創建節儉“新風氣”
用活村規民約、組規民約中的廉政文化元素,汲取精華,引導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奉公,增強群眾崇廉尚廉意識,推動社會風氣的持續好轉。如:耈街彝族苗族鄉小馬鹿塘村民小組在《組規民約》中規范紅白喜事方面提出“五取消、兩減少、一增加、兩杜絕”,反對鋪張浪費、大操大辦,違反者上交500.00元違約金,專項用于獎勵做得好的農戶,該鄉運用此類措施,引導村民遏制大操大辦之風,形成節儉新風氣。
“不務正業敗民俗,安逸滋生犯偷賭”,在勐統鎮長山苗族村完小,這樣的雙語苗族古訓遍布校園墻面,該村通過利用苗族家規古訓發揮引導教育作用,民風轉變從娃娃抓起。同時,該縣充分發揮家訓、古訓等傳統文化的教化作用,收集整理家規家訓,制作《昌寧縣黨員干部家規家訓及廉潔齊家箴言征集選編》供全縣黨員干部閱讀,發揮黨員干部示范引領作用,要求黨員干部以身作則,不組織、不參與大操大辦,帶頭革除陋習,自覺接受監督。
此外,該縣緊盯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發送廉政短信、集中談話等方式,提前提醒、打好“預防針”。建立基層干部自律承諾、申報備案、違規處理等制度,進行臺賬管理,讓整治落細落小落實。設立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監督,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凈化基層政治生態。對群眾舉報和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狠剎基層不正之風。(穆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