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高度重視“吃空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采取“清人、清崗、清編、清資”的“四清”方法,對全縣326個單位和6895個在崗人員、2366個離退休人員進行全面清理,確保整治工作不遺不漏、不留死角。
“清人”:清理在編沒有正常上班的人員,主要包括停薪留職、帶薪留職、自動離崗、長期曠工、請病事假在外從業不歸,非組織選派離崗學習或未經組織批準借用六個月以上的人員。對在編未在崗的人員,該縣調查清楚離崗的原因,對擅自離崗、長期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由單位責令限期到崗,逾期不歸的,按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辭退,并追繳其離崗期間發放的工資;對因病長期請假的,要根據其病情進行處理,已病愈康復的,要求核銷請假手續,勸告其及時返崗上班,尚未康復不能正常工作的,由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疾病證明書,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重新辦理請假手續,報縣人社局備案;對經批準離崗學習或停薪留職的,與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期限,按政策規定明確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對不簽訂協議又不返崗的,按曠工處理,直至開除或辭退;請人頂崗的,辭退頂崗者,通知本人及時返崗,對未在規定期限內返崗的,按曠工處理,直至開除或辭退。
“清崗”:清理已調離原單位或原特定崗位,沒有辦理工資變動手續,仍繼續保留原有崗位身份享受津補貼的情況。對于調出特定崗位仍在領取特殊津補貼的,及時停發多領取的特殊崗位津補貼,并全額追繳多領取的津補貼;對組織調動崗位的,調出單位要及時辦理工資關系轉移手續,停發其工資待遇,調入單位要督促人員及時到崗,督促其辦理工資關系,確保工資關系隨人走。
“清編”:清理已調出、辭職、辭退、解聘、除名、考學后繼續占用在職編制或已經到齡退休仍然不辦理退休手續的情況。對占用編制的情況,如屬于已調出、辭職、辭退、解聘、除名、考學后繼續占用在職編制的,要求所屬單位及時向編辦核減編制、向財政申報停發工資,并追繳多領取的工資待遇;對已經到齡退休仍然不辦理退休手續的,單位要及時向人社部門辦理其退休手續,停發在職工資待遇。
“清資”:清理虛報人員騙取財政資金,死亡后不注銷,仍領取在職工資或離退休費,受行政處分和刑事處罰按規定應取消工資待遇而未取消,以及各類人員違反規定領取的財政工資。對騙取財政資金的,屬死亡后不注銷,仍領取在職工資或離退休費的,停發在職工資或離退休費,并予以全額追繳多領所得;屬受行政處分和刑事處罰按規定應取消工資待遇而未取消的,單位要立即報停,其中屬于多領取的資金由單位負責追繳;屬單位虛報人員編制冒領財政工資的,應及時到市財政、人社部門辦理好核減編制手續和停發工資手續,并把所騙取的財政資金上繳市財政部門。(龔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