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以來,按照省、市對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有關通知要求,易門早安排、早行動,再自查、再督促,全面開展“小金庫”問題自查自糾工作,切實做到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自查自糾到位。
早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從今年4月1日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結合易門實際,及時制定下發《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對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范圍內容、方法步驟、政策界線和具體要求做出了規定,使清理整治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思想認識統一、工作行動一致,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奠定堅實基礎。
早行動。按照要求,4月1日—1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將各鄉鎮(街道)、各單位、各部門黨政一把手作為此次清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和分管財務的領導為具體責任人,負責本單位、本部門的清理整治工作,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時間和內容集中開展徹底的自查自糾,確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走過場,扎實有效推進。
再自查。為確保自查自糾工作取得實效,在4月10日已完成第一次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根據省市縣委有關要求,縣紀委監察局印發通知,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再次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深化清理整治,專題研究、分析研判、吃深吃透精神,結合實際盯緊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切實做到突出重點、不留死角、不設盲區、全面覆蓋,既要組織好本部門本單位的自查自糾,同時也要組織好對下屬部門、單位、企業、村(社區)的監督檢查,確保自查面達到100%。同時明確時間界點,對自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必須主動報告、自覺糾正,把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
再督促。為確保自查自糾工作到位,4月14日,縣紀委再次發出緊急通知,進一步強調和重申省、市、縣清理整治“小金庫”的有關精神和要求,進一步明確責任,再次提醒自查自糾時間界點,并派出5個紀工委對其聯系單位進行再教育、再督促,再次傳達學習了省、市、縣有關領導講話精神和省、市、縣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聯系單位再次對下屬部門、單位、企業、村(社區)開展監督檢查,確保不留死角。同時,縣紀委還向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發出廉政短信737條,提醒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再次扎實組織全面自查,及時主動清理“小金庫”問題。
全縣各級各部門共主動上報自查自糾發現“小金庫”問題1個,其他財務管理不規范、不到位問題12個,并已將存在問題資金全部上繳縣財政。(張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