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華縣出臺《中共南華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建立縣委巡察工作人才庫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進入縣委巡察人才庫應具備的條件,以及人才庫的管理辦法,旨在培養一批政治素質好、履職能力強、勇于擔當的巡察尖兵。
《意見》明確,進入巡察人才庫的人員應具備中共黨員,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敢于擔當、敢于堅持原則、有強烈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計算機操作和文字綜合等能力,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等條件,其中巡察組組長、副組長還應具備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縣委巡察組組長、副組長人選應具備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含非領導職務 )。
《意見》強調,縣委巡察組成員,原則上從同級巡察人才庫中抽調,一次一授權,進入巡察人才庫人員的行政關系、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編入巡察組開展巡察工作期間,不承擔原單位工作,由巡察組組長、副組長負責管理。巡察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一般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適時進行補充,分級負責巡察人才庫的建設和管理。同時,巡察辦承擔人才庫的日常管理工作,應采用多種方式,加強對庫內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意見》要求,每輪巡察工作結束,應對巡察組人員進行認真考核。巡察組組長、副組長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巡察組成員由巡察組組長負責組織考核??己饲闆r經領導小組審定后,送同級黨委組織部和所在單位黨委(黨組),作為評先選優及職務、職級晉升的重要參考。對不適合巡察工作的人員,及時予以調整;對跑風漏氣、違反巡察紀律的,嚴肅追責,并追究推薦單位的責任。(張華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