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威市紀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嚴肅會風會紀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強化紀律要求、強化督查問責、強化結果運用,提高會議質量和效果。
《通知》明確,要堅持“誰辦會、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會議主辦責任;要嚴格落實會議審批程序,從源頭上解決會議多、會期重疊、開會隨意性大等問題;要從嚴控制會議規格,堅持突出主題、注重實效,合理設置會議議程,開短會、講短話、求實效;要落實通知送達要求,確保會議通知100%簽收;要做好會務組織工作,實行“一會一簽到”和“一會一座次”。
《通知》規定,參會人員要嚴格遵守報到簽到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報到、簽到手續;嚴格遵守請假報備要求,未嚴格履行請假和報備手續的,一律視為缺會;嚴格遵守會場紀律要求,保持良好的會場秩序;嚴格遵守傳達落實要求,要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并按要求向相關部門反饋落實情況。會議精神不傳達、不落實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通知》要求,市作風辦要會同會議主辦單位開展會風會紀專項督查,堅持從嚴治會,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對頂風違紀的行為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問責處理或紀律處分。要強化會風會紀督查結果運用,將督查問責情況納入作風建設及責任制綜合考核評價內容,實行“年終結賬”。(祝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