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對“小金庫”問題的清理整治力度,龍陵縣進一步鞏固提升從嚴治黨工作成果,保持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近日,該縣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提高思想認識,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縣的要求上來,把“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樹牢紀律意識、強化規矩意識,認真研究部署、切實抓好落實,層層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把中央和省市縣清理整治“小金庫”的精神和要求傳達到全體干部職工,做到思想認識統一、工作行動一致,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牽頭負責,會同財政、審計、民政、扶貧等部門認真履行好監督責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問題,推動清理整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細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工作機制。嚴禁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嚴禁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嚴禁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各鄉鎮、各部門要對照“小金庫”問題整治“七嚴禁”紀律規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強化對“小金庫”問題的綜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管物的工作機制。
明確方法步驟,強化整改責任落實。在各鄉鎮、各部門對照相關紀律規定和要求,組織自查自糾的基礎上, 由縣紀委牽頭,會同財政、審計、民政、扶貧、國資公司等責任部門組成專項檢查組,對部分鄉鎮、縣直單位及所轄村(社區)和下屬單位開展重點抽查。重點抽查主要依據各責任部門匯總形成的問題清單,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發現新問題、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采取實地抽查賬目、審閱文檔資料、個別談話調查等方式,對各鄉鎮、各部門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核實。并要求各鄉鎮、各部門針對清理整治發現的問題,以及上級部門反饋的意見,舉一反三,認真對照分析查找原因, 明確整改責任人,并在規定時限內整改落實到位。
整合監督力量,運用好“四種形態”。要求各鄉鎮、各部門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凡在2017 年4月10日以前,自查自糾主動將“小金庫”資金繳入縣國庫和同級財政指定賬戶的,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予以從輕減輕處理或不予處理。2017 年4 月10 日后,凡被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按照相關紀律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葉昌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