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門縣紀委修訂《易門縣紀委監察局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與負責聯系單位工作溝通協作辦法》,明確規定會議參與、事項備案、定期檢查、目標考核等內容,為部門權力運行套上“緊箍咒”,解決“小問題”,確保“大安全”。
會議參與貼身監督。各單位召開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干部述職述廉、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中層干部任免、人員招聘、責任追究、工程建設、項目投資、國有資產處置、大額度資金使用、開展大型活動等會議,須提前1-3天前以書面形式報告紀工委。以便于紀工委直觀了解各單位工作情況,準確掌握干部職工思想動態,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事項備案靠前監督。各單位涉及領導班子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領導班子成員操辦婚喪(嫁娶、喬遷)、領導班子成員上繳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單位發生突發重大事件、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招投標項目及規模以下競價(邀標、詢價項目)等事宜,應如實記錄重要事項、關鍵環節,及時報紀工委備案。以便于紀工委對重大事項的合規性、程序性靠前監督,及時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定期檢查常駐監督。紀工委聚焦主責主業,以《辦法》落實情況為檢查重點,采取日常巡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負責聯系單位“四個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回避和交流崗位、黨務和政務公開等制度落實情況定期監督檢查,如實記錄監督檢查情況。并重視發揮各單位紀檢監察力量,指導督促其履行監督職責,對本單位存在問題做到有錯必究、有責必問。
目標考核攬后監督。縣紀委監察局將各單位執行《辦法》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將紀工委日常監督檢查記錄作為年終考評依據之一,細化標準,嚴格考核。并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各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失責追究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的激勵、鞭策作用,推動《辦法》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普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