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縣委通報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要求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甲寅鎮、車古鄉、縣衛計局、縣招商局等4個單位,評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縣文廣電局、縣移民局2個單位,要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切實加強整改。
按照該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規定,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縣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責約談,并取消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或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當年度公務員考核評優資格。對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除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外,對其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責成其主要領導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并建議作組織調整。
通報要求,被評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鄉鎮和部門,今年5月底前要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并于今年7月底前向縣委報告整改落實情況??h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今年8月底前組織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整改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嚴肅追究責任。
通報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風廉政建設永遠在路上,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強化擔當,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著力解決和查糾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不斷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系統性、創造性、實效性。(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