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沒有配備專車,辦公與他人共用一間23平方米的辦公室,沒有配備秘書,能夠嚴格控制非公經費支出,沒有收送紅包、違規插手工程建設、干擾干部選拔任用……”近日,福貢縣紀委全會上,8位“一把手”就個人在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距、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執行廉潔紀律情況等向參會人員作了報告,縣紀委委員現場質詢,500余名與參會人員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述責述廉人員進行評議。
近年來,該縣紀委一直將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做為加強黨內廉政、增強領導干部公仆意識、實現黨組織監督和群眾監督權的重要舉措,通過黨委(黨組)擴大會議、紀委全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等渠道,堅持在述前調查、述中評議、述后整改上下功夫,實現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常態化,防止述責述廉走過場,流于形式。
“學習深度不夠,業務工作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在今后工作中,我將繼續在社會各界的監督下,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不斷解放思想,增強創新意識,帶領全局干部職工廉潔自律,進一步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前不久,因在亂倒垃圾事件上監督監管不力被縣紀委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被該縣紀委“有意識”的選為述責述廉的人選。
據悉,下一步,縣紀委將繼續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常態化機制,在述前調查、述中評議、述后整改等相關制度上下狠功,不斷完善評議打分、現場巡察等配套機制,實現述責述廉常態化、長效化,同時,加強對問題整改的監督、回訪和通報,嚴肅處理虛假述責述廉和整改不到位的領導干部。(何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