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辦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勐海縣紀委近日印發通知,進一步在全縣部署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清理整改工作自2月底開始,3月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分自查自糾、全面檢查、隨機抽查三個階段。在自查自糾階段,要求各部門單位按照縣級機關正處不超過30平方米、副處級不超過24平方米、正科級不超過1 8平方米、副科級不超過12平方米、科級以下不超過9平方米的規定,抓好辦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并填寫自查情況統計表,由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要求在自查自糾期間,對聯系監督的部門單位進行拉網式的逐一檢查,實地測量相關數據。清理整改結束后,縣紀委將派出檢查組,在不打招呼的情況下,深入部門單位進行隨機抽查,進一步鞏固清理整改成果,堅決遏制機關辦公用房面積反彈超標。
縣紀委要求,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落實好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責任。對未按時完成清理整改任務或清理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瞞報數據的部門單位和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公開通報曝光。要將辦公用房使用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汪體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