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陸良召開2017年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深刻剖析線索移交不規范的問題根源,專題研究涉嫌犯罪黨員問題線索移交管理機制,制定有力措施,堅決防止涉嫌犯罪黨員帶著“黨員帽子”進監獄。
加大協調配合,主動履行職責。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講政治、講紀律、講規矩,打破反腐敗只是紀委的事的界限,總結在查處醫療衛生、環保、扶貧領域等聯合辦案的經驗,充分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和優勢,在與腐敗的較量中步步為營、久久為功。
打破“條塊分割”,信息“無縫對接”。切實加強互聯互通,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紀檢機關在紀律審查中,發現被審查黨員涉嫌犯罪的,原則上在移送司法機關前做出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黨員,相關黨組織或紀檢機關原則上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前作出紀律處分。努力探索紀檢機關在查處貪腐案件時司法機關同步介入或提前介入的有效方式,既體現“紀法分離、紀在法前”的要求,又達到“紀法協同、相輔相成”的效果。
線索“倒查”清理,規范處置流程。對十八大以來的所有案件和案件線索再次開展“倒查”,按照縣紀委制定的問題線索處置流程圖,進一步規范問題線索移送的程序,建立通報移送、協作配合等工作機制。審判、檢察、公安、紀檢、審計、財政等成員單位要安排專人管理問題線索,要逐件登記編號,建立管理臺賬,嚴格落實問題線索管理的“日清、周轉、月報、季結”制度,每年年底要對黨員作出生效判決、不起訴決定、行政處罰等情況進行對賬。(倪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