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地生根,石林縣啟動首輪巡察,成立5個巡察組,于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分別對長湖鎮、縣總工會、縣農業局、縣發改局、縣住建局開展巡察。2017年1月25日至26日巡察組分別向5家被巡察單位反饋意見,共反饋巡察發現問題37個,并提出整改要求。
細化巡察制度,發揮利劍作用。制定下發《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成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制定首輪巡察方案,把目光聚焦到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把民生資金發放使用、工程物資采購、基建項目招投標、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腐敗問題作為檢查重點。
堅持問題導向,點穴精準發力。采用“告、聽、談、查、訪、評、詢”“七步工作法”,通過明察暗訪、現場核訪、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收集問題線索,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分類處置、注重統籌,抓住要害、從嚴反饋,積極探索巡察工作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有機結合,推動巡察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督促整改落實,提升巡察實效。巡察結束后,巡察組及時向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反饋意見建議37條,督促被巡察黨組織主動認領責任,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把移送的5個問題線索作為巡察整改的重點,督促相關部門該審查就審查,該處理就處理,該曝光就曝光。對巡察整改情況適當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成效,讓巡察“利劍”更加鋒利、更具威力。(趙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