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年內無信訪件、無線索處置件、無新立案件的“三無”或排名倒數的3個鄉鎮紀委書記進行約談,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1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問責、追責,調離紀檢監察崗位1人……”這是元江縣紀委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消除鄉鎮執紀審查“空白”打出的重拳。
近年來,元江縣紀委從緊盯小毛病入手,防止大問題發生,實現了全縣所有鄉鎮(街道)都有自辦案件。
認真落實領導班子成員接待日、下訪、約訪、包案等工作制度,以落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年”為抓手,扎實開展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整治,積極推進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統籌協調聯動妥善解決群眾訴求,定期梳理和處置反映基層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扎實做好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督辦工作。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大力推進基層黨務公開、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堅決遏制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依托民生資金、農村集體“三資”數字化監管平臺強化涉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定《元江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細則(試行)》,進一步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促各鄉鎮街道結合實際積極探索“三個清單”管好“小微”權力、推行村組“零接待”、整治“吃喝風”,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向村(組)延伸等嘗試。
針對部分基層紀委“沒立過案、不會執紀審查、執紀審查能力低”的實際,采取“點對點”培訓、“面對面”輔導以及以案代訓、實行監督執紀問責總承包等多項措施,強化督促指導,全面提升基層紀檢監察干部的執紀能力,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工作任務,加強對基層腐敗問題線索排查,著力查處在脫貧攻堅、村級集體“三資”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等領域中擠占挪用、虛報冒領、揮霍浪費、吃拿卡要、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通過加大對“小官大貪”、侵占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查處力度,使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不斷延伸,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得到有效整治和及時查處,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不斷得到增強。(翟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