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作用,持續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確保監督責任全面有效落實。
嚴明黨紀黨規。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問題13件、組織紀律問題11件,堅決維護黨規黨紀權威性、嚴肅性。加強對中央和省州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州縣市兩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組織檢查117批次,督辦整改問題57個,推動了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強化問責追究,抓住不落實的事、問責不落實的人,重點對大理市鳳儀鎮龍王廟箐毀林采石采砂破壞生態環境、鶴慶縣和云龍縣林權流轉不規范等問題中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進行嚴肅問責。去年,全州共問責黨組織33個、干部248人,其中縣處級干部28人、鄉科級干部54人。認真落實責任追究相關規定,召開大理州問責情況通報暨集體誡勉談話會議,對被問責的縣處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副處以上被問責干部進行集體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
有效落實監督制度。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述廉制度,組織8名縣市和州級部門一把手在州紀委全會上述責述廉,并接受紀委委員質詢和民主評議。結合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對703名縣市和州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述責述廉和民主測評。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外出報備制度,1452名縣處級干部向組織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對894名縣處級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核實,做到應報盡報、應核盡核,批評教育并責令補報65人、函詢75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46人、組織誡勉8人;審批縣處級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61人次;3名廳級領導干部向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報告了客事辦理情況。按規定對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情況進行審查報批,查處違規辦客問題11件1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認真落實廉政提醒談話和紀委書記匯報工作制度,州紀委書記、副書記分別對22名縣市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提醒談話,12縣市開展縣處級領導干部廉政提醒談話472人次。在110名鄉鎮紀委書記匯報的基礎上,12縣市紀委書記向州紀委領導匯報了縣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執行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堅持州紀委常委、州監察局副局長和派出紀工委書記與掛鉤聯系縣市、歸口負責監督的州級部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負責人約談工作制度,認真聽取落實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督促落實“兩個責任”。
加大紀律審查力度。積極實踐運用“四種形態”,制定《大理州實踐“四種形態”工作規則》,嚴格分類處置問題線索,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全年處置問題線索892件,談話函詢201件,開展“紅臉出汗”227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232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164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30人。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積極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完善反腐敗協調、防逃追贓等機制,執紀執法協調力度不斷加大,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審計機關相互移送問題線索257件。建立完善信訪舉報管理、問題線索規范處置、談話函詢、案件分析會議、常委包案等工作制度。
嚴格“五類”方式和標準處置信訪舉報。做到“日清、周轉、月報、季結”,動態“清零”。去年,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2077件,立案338件,其中縣處級干部8件、鄉科級干部60件;結案360件,給予黨紀處分375人、政紀處分69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6人、鄉科級干部70人;挽回經濟損失1455.5萬元。(段玉華 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