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隴川縣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工作要求,以持續正風肅紀為抓手,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壓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層層壓實“兩個責任”。縣委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問題親自督辦,動員并帶隊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對分管領域強化日常監管,實行“一事雙問、一案雙查”,通過倒查領導責任來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被評為基本合格的3個單位主要負責人分別進行誡勉談話;94名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會上進行了現場述責述廉并接受民主評議,15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縣紀委全會上進行了述責述廉并接受民主評議;建立副科級以上個人有關事項報告486份,分6批次對324名擬提拔調整交流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4506名黨員干部參加了省州黨規黨紀網絡測試,簽訂廉潔承諾3532份。
級級推進“四種形態”。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筑牢“第一道防線”為關鍵展開級級攔截。按照“四種形態”要求,出臺《隴川縣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辦法實施細則》,讓談話函詢在紀律審查中發揮出重要作用。委托縣級分管領導談話2件,委托部門負責人談話3件,函詢3件,對1個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回頭看”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認真貫徹落實《隴川縣機關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工作制度》和《作風行為“五要十不準”規定》,堅持在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要節日節點早打招呼、早做提醒,緊盯重要場所和關鍵節點,加大明察暗訪工作力度,重點糾治紀律渙散、工作不實、節日腐敗、為官不廉、工作失職等問題,以良好的黨風促民風帶社風。同時,不斷加強紀檢隊伍建設,做到正人先正己,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紀檢干部作風紀律明察暗訪工作,嚴防“燈下黑”。累計開展明察暗訪27次,發現問題88個,通報73人,問責39人。
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回頭看”,對“不作為、亂作為”、“小金庫”和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整頓,查找“不作為、亂作為”問題218個,嚴肅查處了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在全州率先探索開展專項巡察工作的基礎上,2016年對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衛計局、縣扶貧辦4個單位開展專項巡察,發現問題32個,扎實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頓,采用“地毯式”無縫隙的方式對辦公用房進行清理督查,嚴格執行中央對辦公用房使用標準的統一要求,不打折扣、不搞變通,現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的問題已得到全面清理。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把作風建設拓展到基層,把紀律審查延伸到基層,進一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覆蓋。
反腐高壓只增不減。緊緊圍繞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目標,堅決查處嚴重違反“六大紀律”的行為,把工作目標從“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工作手段從“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轉變,工作重點從“懲處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始終保持懲貪治腐高壓態勢,對各類腐敗行為“零容忍”。2016年共受理信訪舉報109件(次),初核47件,立案查處39件處分36人,其中:給予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12件12人(政紀處分2件2人),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2件2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20件20人。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違紀18件18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3件3人。(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