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景洪市紀檢監察系統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堅持標本兼治、步步深入,堅守職責定位,堅定政治擔當,聚焦主業主責,維護黨紀權威,嚴肅懲治腐敗,持之以恒反“四風”,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成效。
堅守職責定位,全面從嚴治黨意識普遍增強。責無旁貸擔起監督責任。配合景洪市委在年中和年末,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查缺補漏,固強補弱;按照黨章規定,加強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扎實開展“五網”建設、脫貧攻堅、城鄉精細化管理和登革熱及寨卡病毒防控、“六個嚴禁”“不作為亂作為”專項紀律檢查,為重大任務的順利完成提供有力紀律保障。廣泛開展黨章黨規進黨校、進企業、進農村(農場)活動,成立宣講團對《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紀黨規進行宣講;協助市委召開典型違紀案例通報會,500余名科級干部受到警示。全年,共派出30個專項紀律檢查組,檢查單位258家(次),通過電視臺曝光問題單位4家,約談25家單位負責人,以擔當的行動,堅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堅持挺紀在前,強化紀律剛性約束。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訪力度,深挖潛入地下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9件11人,不斷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全年,共派出70個明察暗訪組,300余人次,檢查單位354家(次),通報批評違紀違規58人,7家單位、23名領導干部被嚴肅問責。發揮政治巡察作用。認真落實州委關于《州、縣市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科學合理制定工作方案,重點圍繞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三大問題,按時保質完成我市首輪巡察,為巡察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積累經驗。
堅持抓早抓小,積極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把用好第一種形態作為實踐“四種形態”的基礎和關鍵,在抓早抓小、動輒則咎上下功夫,抓好教育提醒、談話函詢等工作,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同時,堅持有案必查,以黨紀黨規為尺子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把準用好黨紀輕處分、黨紀重處分、組織處理和移送司法機關等處理方式,充分發揮后三種形態的威懾和后盾作用,治“病樹”、正“歪樹”、拔“爛樹”,護好“森林”。全年,共處置問題線索81件,其中談話函詢處置22件23人,占比27%;通報曝光、約談提醒32家單位、38名黨員干部;對107名新提拔的科級干部及下級黨政“一把手”進行廉政談話;列席監督24家單位民主生活會;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33人。
堅決懲治腐敗,強化不敢腐震懾作用。保持高壓態勢不動搖。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緊盯“三個重要時間節點”,突出“三類重點人”,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規違紀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形成懲治腐敗的合力不動搖。樹牢“一盤棋”思想,健全紀律審查組織協調機制,加強與司法、審計等機關的協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堅持基層紀委定期報送案件線索制度,堅持兩級集體排查研究線索,落實“日清、周轉、月報、季結”機制,線索處置實現動態“清零”。全年,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共接受信訪舉報325件,辦結294件,其中反映失實予以澄清了結的235件;立案審查59件77人,涉及鄉科級干部10人,審查終結59件77人,給予黨紀處分58人,行政處分2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4件4人。全市10個鄉鎮、1個街道和5個農場均消除執紀審查空白點。
堅持苦練內功,強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守職責定位,不斷深化“三轉”,全面完成內設機構改革任務。把自身建設作為隊伍建設的永恒主題,組織觀看專題片《永遠在路上》《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手抄黨章黨規活動等,不斷學思踐悟。加大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力度,選派70余人(次)參加中紀委、省紀委、州紀委舉辦的業務培訓班;舉辦1期紀檢監察綜合業務培訓班。同時,著力提高自律水平。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的意識,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對委局機關及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開展明察暗訪,堅決防止“燈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