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文山市在市會務中心三樓中型會議室召開述責述廉會議,13位鄉鎮(街道)和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三屆二次全會述責述廉,現場接受市紀委委員質詢提問,公開接受監督。會議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主持。市紀委、市監察局、市預防腐敗局實職副科級以上干部,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市委組織部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的副部長,干部監督科、干部科負責人,市“兩代表一委員”、特邀監察員,述責述廉對象所在單位代表共計120余人參加了會議。
述責述廉會議現場
坦誠述廉不遮掩。會上,13位鄉鎮(街道)和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依次走上報告臺進行述責述廉,匯報執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執行廉潔從政規定、執行改進作風規定等方面的情況,對選拔任用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個人應報告的有關事項等情況作出具體說明。述責述廉對象自我剖析深刻,不回避、不遮掩,并提出整改措施。
現場問廉不回避。“據我所知2016年度你鄉作為全市唯一未完成自辦案件的空白鄉,請問,在2017年的工作中,你們將采取什么樣的措施加以整改?”這是市紀委委員現場對述責述廉對象的詢問、質詢。在質詢環節,市紀委委員有備而來,直指敏感問題、薄弱環節。13位述責述廉對象勇于直面問題,不避重就輕,不隱瞞務虛,坦誠如實作答。這種談問題多、講成績少、務實不務虛的報告會切實達到了“紅紅臉、出出汗、醒醒神、緊緊弦”的良好效果。
民主評廉不留情。述責述廉后,13位述責述廉對象接受民主測評。參評人員就述責述廉對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到位”與“缺位”、黨的政治紀律的“嚴”與“松”,民主集中制的“真”與“假”,廉潔從政的“是”與“否”,改進作風的 “實”與“虛”進行測評。民主測評客觀公正,將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權力曬在陽光下。
以改促廉不松勁。為避免述責述廉“問而不究”,本次述責述廉結果及測評情況記入述責述廉對象廉政檔案,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與領導干部評先評優、提拔使用掛鉤。測評為基本合格的述責述廉對象,由市紀委會同組織部門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本人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認真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評為不合格的述責述廉對象,將給予組織處理,要求本人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
通過述責述廉大會的全面檢驗,達到臺上述責述廉與臺下思責思廉相得益彰,使之成為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自律守廉的“強心劑”,加強和改進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有力推動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自覺擔負起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新成效。(曾興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