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騰沖市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程序,以強化制約為核心,增強政府采購的透明度和公開性,建立務實、高效、廉潔的工作機制,進一步筑牢政府采購“防火墻”,共完成采購2819批次,采購預算金額18.33億元,實際采購金額17.06億元,節約資金1.27億元,節約率為6.9%。
規范流程,嚴格審批,扎緊政府采購制度“籠子”。開展政府采購規章制度大梳理,圍繞黨的建設、內部管理、采購規程,制定《騰沖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等規章制度,實現對政府采購行為的有效監督,嚴格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規范權力運行,嚴防“出籠”行為。在采購項目審批時,堅持按目錄及限額標準審批相應的采購方式及集中交易方式,在程序上堅持由申報單位填寫申報表,經主管部門核實后報財政業務部門審核,確定資金來源后再報采購辦審批,經批準后的申報表交財政部門的業務股室存查監督。在集中采購過程中,須有申報單位、財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參加,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避免暗箱操作。對未辦理采購申報手續,自行采購的單位,由采購辦給予嚴肅處理。實行20萬元以上采購全部進場交易,即凡是由政府采購辦審批需要招投標的項目,不管是由市集采中心組織的,還是由各招標公司組織的,都全部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購交易,做到全過程監控記錄,有效規范了政府采購交易行為。
部門聯動,信息公開,確保政府采購陽光透明。堅持政府采購聯席會議制度,廣泛聽取各相關部門對政府采購工作的意見建議,明確政府采購參加人的權利、責任,理順政府采購管理架構和關系,對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社會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各方主體的權利、義務、職責、回避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避免相互推諉扯皮。2016年,騰沖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大了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共向社會公開(招標、中標)信息1334次,其中:招標公告483次,單一來源公示96次,中標公示574次,采購合同公告173次,進口產品公示8次。這些信息同時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網、騰沖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和騰沖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電子政務統一平臺網等四家媒體網站上發布,做到事前“曬”需求、事中“曬”評審、事后“曬”履約,確保了政府采購在“陽光”下運行。
提高效率,主動服務,力促政府采購高效節約。工作中處理好管理和效率的關系,簡化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做好三個服務:主動為采購人服務,采購過程中尊重采購人的實際需要,保障采購人的參與監督權和驗收中的最后否決權;加強財政支出管理,擠掉采購價格中虛高的“水分”,實現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購成本,節省財力,節約采購資金,盡可能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全市經濟建設服務;強化廉潔服務意識,深入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針對政府采購環節中的風險點,制定具體的防控措施,嚴格按采購規則辦事,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許洪銘 李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