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山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狠剎“四風”行為,繼續保持緊盯節點、宣傳教育、執紀問責三個常態化,切實增強作風建設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積極構建作風建設新常態。
堅持節點督查常態化。加大重要節點作風問題的督查力度,緊盯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節假日,開展拉網式檢查,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督查與受理舉報相結合,發揮群眾和媒體的監督作用,讓“四風”無處藏身。2016年,全市共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督查8次,共對違反工作紀律、工作責任心不強的45名干部職工進行了問責處理,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7個單位8名干部職工進行了處理,有效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剎了“歪風”、樹了正氣,推動了作風建設常態化,黨風政風持續好轉。
堅持宣傳教育常態化。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經常性組織黨員干部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開展黨員干部旁聽庭審警示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廉政教育敲警鐘、筑防線、樹正氣作用,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知“禁區”、守“鐵律”,時刻用好手中權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堅持執紀問責常態化。繼續以“零容忍”的態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實行上下級紀委聯動、委局內部室之間互動,協同推進,快查快結,著力解決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起到懲戒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16年共立黨政紀案件30件30人,結案24件2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4人。(張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