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認真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不懈剎風正紀,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突出務實擔當,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市委常委會多次研究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修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由市委常委帶隊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對不合格、基本合格的11家單位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約談黨政主要負責人100余人,對300余名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對200余名處級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各級共組織1145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組織600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五網”建設和“兩違”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古城5A級景區被通報、永勝縣仁和鎮“8·04”事件等問題,嚴肅追究責任。全市192名干部受到問責,其中立案調查12人。
堅持挺紀在前,深入實踐“四種形態”。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加強日常性、經常性教育和提醒,讓黨員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防止黨員干部帶病往前走。制定《麗江市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第一形態工作辦法(試行)》,對49名黨員干部進行談話函詢、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230人次、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59人次、嚴重違紀開除黨籍55人。對134名黨員干部進行了組織處理,對113個輕微違紀問題進行了適當處理。
持續糾正“四風”,推動黨風政風不斷好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緊盯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節點,組織明察暗訪,加強監督檢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問題“回頭看”,狠剎公款吃喝、公車私用、濫發錢物、借婚喪喜慶斂財等歪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件,處理7人,給予黨政紀處分7人,點名道姓通報5批28起頂風違紀典型。深入推進“六個嚴禁”“小金庫”、清理辦公用房等專項整治。集中開展糾正和防止“不作為亂作為”,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問題13個處理125人,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164件,通過“五級聯動”監督平臺解決群眾各類訴求3948件。
始終高壓反腐,強化“不敢腐”震懾效應。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嚴肅查處了一批重大違紀案件。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561件,處置問題線索486件,立案調查218件23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41人,其中縣處級11人,鄉科級39人。
啟動巡察工作,發揮巡察監督利劍作用。制定《關于開展市縣(區)黨委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成立市、縣(區)黨委巡察機構,建立巡察人才庫,探索建立巡察工作機制和制度。堅持問題導向,順利完成四屆市委和縣(區)委黨委2016年第一輪巡察工作,及時發現一些問題線索,一批群眾反映強烈和久拖未決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盧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