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5日至18日,陸良縣委3個巡察組分別向板橋鎮、活水鄉、縣文體廣電局、縣農業局、縣司法局和縣地震局6個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意見,縣委首輪巡察進入整改落實階段。
巡察組發現板橋鎮主要問題是: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力,存在程序不嚴、內容不實、流于形式等問題;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管理不到位,部分村級黨組織班子不團結,部分黨員干部宗旨觀念淡化,群眾觀念淡薄,工作紀律不嚴,工作作風不實;黨內監督職能弱化,對少數違紀村組干部和干部職工責任追究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工作推進落實拖、等、慢,轄區內部分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部分村干部甚至假公濟私,致使干群矛盾突出。
巡察組發現活水鄉主要問題是:黨委書記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力,缺乏對黨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不強,部分村委會不作為、慢作為,村務管理不嚴,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少數村委會“兩委”班子不團結、信訪較多;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明顯,部分干部缺乏擔當精神;監督執紀問責偏松偏軟,對發現的問題不報告,處置不及時,不整改不問責;在議事決策方面聽取意見建議不廣泛,財政預決算公開不全面,財政專項資金重建輕管;公務接待不嚴格;對老百姓大操大辦管控不力,紅白喜事掛禮過重,嚴重影響老百姓的生產生活。
巡察組發現縣文體廣電局主要問題是: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上有欠缺,班子成員之間團結不夠緊密,在民主集中制方面堅持不夠;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上有欠缺,紀委班子不健全,落實“三轉”不力,監督職責不能正常發揮。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流于形式,黨課、思想匯報等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實;對干部職工的管理上寬、松、軟,部分黨員干部對自己黨員身份的榮譽感、自豪感、責任感不強,工作紀律松散;對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管理松散,存在一定的廉政風險。
巡察組發現縣農業局主要問題是:重業務輕黨建,貫徹執行黨的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到位,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弱化,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充分;黨委書記職責抓不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不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抓不嚴和規章制度建設抓不全;組織活動開展不正常,黨費收繳不規范,黨組織設置不合理;監督執紀問責不到位,存在監督不實、執紀不嚴、問責不力等問題;單位財經紀律不嚴,個別站辦存在接待費、培訓費過高,差旅費報銷不實情況;對專項資金使用、項目招投標等執紀不嚴,監管不到位。
巡察組發現縣司法局主要問題是:黨性教育重形式輕內容,黨務會議重業務輕黨建,黨員管理重制度輕監督,決策部署重安排輕落實,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充分,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明顯;黨委書記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不到位,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黨風廉政建設研究部署少,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工作作風不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到位;執行上級要求不到位,在法律援助方面存在新規定實行后仍按原規定執行的情況。
巡察組發現縣地震局主要問題是:黨建工作重形式輕內容,重安排輕落實;黨組書記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不力,抓黨建主業意識不強,落實主體責任方法單一;行政領導占主導地位,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作用弱化;黨內監督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缺失,部分黨員干部應付思想嚴重。
各巡察組要求被巡察單位要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確保反饋意見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自反饋意見后2個月內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整改情況,并及時向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接受各方面監督。被巡察單位均表示,接受巡察組的反饋意見,將切實承擔起整改責任,堅持標本兼治,認真研究存在的問題及深層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層層分解整改任務,狠抓整改落實,確保“藥到病除”。
本輪巡察,共發放《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調查評議表》295份,收回261份;聽取匯報12次,收集專題報告14份,開展個別談話315人次,受理來信來電8件次。共收集意見建議和問題線索97條,其中立行立改23條。共收到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27條,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