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紀委聚焦主責主業,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四舉措”扎緊制度的籠子,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緊盯“不落實的事”,嚴查“不落實的人”,較好地發揮了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和問責的威懾力,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作風保證。
暢通訴求渠道。不斷完善群眾訴求監督“五級聯動”平臺,進一步暢通了群眾訴求渠道。94個村(社區)均配置了移動終端,累計受理群眾訴求4150件,辦結4142件,辦結率99.8%,滿意率99.8%。共收集到反映干部問題的網絡輿情15起,均及時進行了處置。
強化監督檢查。2016年,先后2次對全縣整治“兩違”建筑的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約談控違不力的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抽查10%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向10個鄉鎮黨委政府下發了整改通知;對虛報保障性住房相關數據的3人進行行政問責;對違反防汛救災工作紀律的3人開展誡勉談話;對脫貧攻堅工作不力、項目申報不積極、項目入庫遲緩的6個部門“一把手”進行約談;對易地搬遷點建設推進遲緩的兩個鄉(鎮)長進行通報批評;節慶假日開展明察暗訪21次。
加大執紀審查。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有效遏制了腐敗勢頭。截止2016年12月底,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14起,處理人數16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嚴肅查處沙壩煤礦“5.03”瓦斯爆炸事故9名相關責任人。
認真踐行“四種形態”。堅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完善誡勉談話、函詢、任前廉政談話、通報等工作機制,不斷完善落實“四種形態”的實踐運用。2016年度開展誡勉談話9人,函詢14人,任前廉政談話318人次,領導干部述責述廉532人次,通報單位5個,問責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