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黨要管黨政治責任,切實加強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共云南省委關于建立州(市)、縣(市、區)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和《中共玉溪市委關于印發〈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共元江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元江縣委近日制定了《中共元江縣委巡察工作五年規劃(2016—2020)》。
《規劃》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總引領,遵循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委巡視、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堅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緊扣“六大紀律”,著力發現和解決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強化震懾、遏制和治本效果,形成上下聯動的巡視巡察工作機制,不斷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
《規劃》的總體要求是在2020年第十三屆縣委換屆前,實現縣委管理的縣直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巡察全覆蓋;巡察的重點內容是巡察對象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每年選取15個左右的單位開展巡察,較小的單位安排“一托二”、“一托三”的方式開展,突出政治巡察,并根據被巡察單位的具體情況,突出對重大決策落實、重大項目推進、重要權力運行、事關社會民生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巡察。從2019下半年起,適時按比例開展“回頭看”。
《規劃》明確巡察工作實行縣委統一領導、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各監督主體和巡察單位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紀檢監察、政法機關和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每個共產黨員有義務向巡察組如實反映情況。
《規劃》強調要把成果運用作為檢驗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細化分類處置措施,建立完善與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選拔任用干部、領導干部提醒談話等相結合的巡察成果綜合運用機制,逐步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理的制度體系。
目前,三個巡察工作組已全部進駐被確定為首輪巡察的縣統計局、檔案局、民宗局3個巡察單位,巡察工作正全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