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紀委通報了9起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典型問題,分別如下:
1.香格里拉市格咱鄉那格拉村民委員會主任次里、村總支副書記兼監委會主任肖華2人擅自改變危房改造資金使用用途問題。那格拉村“三委”干部次里、肖華2人于2016年4月召開那格拉村村民會議后,將2015年上級安排給格咱鄉那格拉村37戶,每戶11250元的危房改造資金共計416250元收回,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將資金用于村內道路、橋梁建設。2017年6月,次里、肖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德欽縣霞若鄉人大主席伍金等人扶貧攻堅易地搬遷工作推進不力問題。霞若鄉人大主席伍金作為負責霞若鄉施壩村格多洛搬遷點負責人,霞若鄉副鄉長瑞查作為負責霞若鄉施壩村同頂光搬遷點負責人,霞若鄉副鄉長扎史定主作為霞若鄉格么茸村里頂瑪易地搬遷點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能按期完成搬遷戶入住工作,工作推進不力。2017年8月,伍金、瑞查、扎史定主分別受到書面誡勉及通報問責。
3.德欽縣升平鎮副鎮長斯那農布扶貧攻堅易地搬遷工作推進不力問題。斯那農布在任升平鎮副鎮長期間,作為升平鎮阿東村遲仁、其卡易地搬遷點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易地搬遷工作推進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搬遷戶入住工作,對此,斯那農布作為升平鎮阿東村遲仁、其卡易地搬遷點直接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017年8月,斯那農布受到書面誡勉及通報問責。
4.德欽縣民政局卓瑪永次、住建局芮曼云推進危房改造信息錄入工作不力問題。德欽縣民政局低保股工作人員卓瑪永次在其負責匯總審查上報德欽縣低保戶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數據信息工作中,因工作存在慢作為,從而拖延了全縣脫貧攻堅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對比和補錄工作的推進進度。德欽縣住建局芮曼云作為全縣脫貧攻堅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建檔立卡貧困戶信息比對和補錄工作負責人,在卓瑪永次相關工作推進不力的情況下,未采取積極主動措施,最終導致這項工作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2017年9月,卓瑪永次、芮曼云分別受到通報問責。
5.維西縣維登鄉山加村副主任孟學聰挪用畜圈改造資金問題。孟學聰在擔任山加村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截留畜圈改造資金55800元,其中:挪作他用14755元,退還村民33800元,私自扣留7245元;截留低保資金1292元。2017年10月,孟學聰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6.維西縣白濟汛鄉共吉村計劃生育宣傳員余建國違規收取群眾辦理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手續費問題。余建國在擔任白濟汛鄉共吉村計劃生育宣傳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收取群眾辦理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申請手續費7000元。2017年10月,余建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7.維西縣康普鄉普樂村新聯組組長余國軍私自占用惠農資金問題。維西縣康普鄉普樂村新聯組組長余國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私自占用回收的草原生態補貼7萬元。2017年10月,余國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8.維西縣中路鄉新廠村村民委員會主任蜂文功、監督委員會主任子云華截留低保資金問題。新廠村村民委員會原主任蜂文功,利用職務便利,私自扣留群眾低保資金43801元。其中:29209元違規挪作他用,14592元占為己有,用于個人生活開銷;新廠村村民監督委員會原主任子云華,利用職務便利,伙同村委會原主任蜂文功違規扣留低保資金25300元,并占為己有,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7月,蜂文功、子云華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9.迪慶香格里拉經濟開發區禮仁村委員會主任丁玉忠私自克扣挪用群眾款物侵犯群眾利益問題。2014年1月至2月,丁玉忠在擔任禮仁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克扣藥材種植戶35戶補助款共計36300元,并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用于購買秦艽種苗,發放給約14戶村民種植。2017年7月,丁玉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