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村支書,我沒有當好領路人,反而成為群眾的絆腳石,知紀違紀,優親厚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我愿意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會澤縣大海鄉二荒箐村黨總支書記楊正友,在組織宣布對其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決定時說道。
經查,2012年11月,楊正友利用其擔任二荒箐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虛報其子李飛為特困戶,重復領取國家危房改造建房補助款1.3萬元。在2016年建檔立卡貧困戶評定過程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違規將擔任本村綜治員、團委書記的李飛評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該村的一、三、四組存在評定程序不規范、對象不精準的問題。
2017年8月29日,經大海鄉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正友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執紀者說】
群眾利益無小事,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動搖的是黨的執政根基,侵蝕的是黨群關系,動搖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基層黨員離群眾最近,直接管理基層事務,服務基層群眾,代表著黨的形象,更要增強黨員意識、紀律意識,公道做事,正派做人,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基層群眾樹立起可親、可敬、可信的黨員形象,僥幸以權謀私肥自家田,到頭來只能是機關算盡自毀前程。(會澤縣紀委 朱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