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想唱個歌、吃個飯花的錢不多,原以為用公款處理一下不是什么大事,但聽了紀委同志的教導后,才使我意識到問題的性質很嚴重,我愿意接受組織處理?!本昂槭械胤焦饭芾矶味伍L許偉平在接受組織審查時懊惱不已。
經查,2015年3月2015年5月,景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長許偉平違規用公款支付娛樂費用500元、違規超范圍接待支付費用800元,兩次共計1300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7年11月21日,許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上繳了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1300元。
【執紀者說】
以上案例充分說明,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對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依然心存僥幸,甚至變換花樣頂風違紀,把紀律和規矩當成“耳旁風”,逾越“紅線”,最終受到了嚴肅處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鐵的紀律,看起來感覺“小事”,違紀行為都是“大事”,更不可視而不見、置若罔聞。黨員干部必須時刻樹牢紀律意識,從一壺酒、一餅茶、一包煙等具體事物抓起,“一點一滴”從小事小節上嚴管自律,才能在整治“四風”的道路上持續發力。(景洪市紀委 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