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紀委集中通報了4起違規私設“小金庫”問題。
1.德宏州林科所所長盧靖、副所長張恩向、副所長余貴湘違規設立“小金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查,盧靖、張恩向、余貴湘在擔任州林科所所長、副所長期間,州林科所違規設立“小金庫”,并利用“小金庫”款項發放各種補助、組織職工旅游、接待等揮霍浪費國家公共財產,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盧靖、張恩向、余貴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芒市防震減災局局長周文濤違規私設“小金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查,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周文濤在擔任芒市防震減災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管理使用單位財務,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單位和管理服務對象報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私設“小金庫”,共計人民幣173939元。經芒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市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給予周文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盈江縣農業局種子管理站站長張榮磊、報賬員彭潤嬌違規私設“小金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查,2013年6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期間,盈江縣農業局種子管理站站長張榮磊,安排報賬員彭潤嬌將縣農業局種子管理站實施項目和公務經費資金7.5157萬元私設“小金庫”進行管理。經盈江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批準,決定給予張榮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警告處分、免去站長職務;彭潤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停止報賬員職務。
4.隴川縣第一中學校長尹興琪違規私設“小金庫”受到行政撤職處分。經審查,2015年9月8日,隴川縣第一中學校尹興琪因收取計劃外擇校生費設立“小金庫”問題被隴川縣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在受處分期間,尹興琪再次陸續向書商收取教輔資料回扣款408731元,未納入學校財務進行管理私設“小金庫”,并將該回扣款發放到各年級領導小組用于發放教師補助、辦公開支的違紀事實。經隴川縣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尹興琪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