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不注重加強政策法規的學習,特別是對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學習不夠,致使發生這樣的違紀行為。事發之前,我單純是認為本人作為村干部不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即可,親屬應該可以享受,感謝縣紀委的工作人員及時拉了我一把,今后我將加強學習對國家相關的惠農惠民政策及法律法規,處處以身作則。”縣紀委執紀人員在與施德李談話時,施德李深有感觸地說。
經查,2016年3月,時任茂蘭鎮安樂村委會黨支部書記施德李、副主任的柴榮華利用職務之便,在扶貧易地搬遷項目集中安置及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確定中,優親厚友,將其親屬納入易地搬遷項目集中安置點及享受省級易地扶貧搬遷三年行動計劃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其親屬違規享受項目集中安置點宅基地3宗,獲得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農戶建房無償使用補助資金20萬元。
2017年7月10日,縣紀委給予施德李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給予柴榮華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親屬違規領取的無償使用補助資金和有償資金、宅基地被全部追回。
案件查處后,縣紀委將此案作為典型案例在全縣進行了通報,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從案例上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決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
“黨和國家的政策好,但有的政策到我們老百姓頭上就會出現‘縮水’,極少數村干部有好處都往自家和親戚家里塞。現在好了,只要政策一下來,紀委干部就隔三岔五地來檢查,而且不護短,不遮丑,我們心里舒坦多了!“茂蘭鎮的一名群眾看到通報后拍手稱快。
【執紀者說】
“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在扶貧資金、扶貧項目中出現優親厚友、虛報冒領、雁過拔毛等違紀問題,安樂村黨支部書記施德李、副主任柴榮華對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盲聞,對紀律規定視若無睹,優親厚友,致使國家的扶持政策被卡在了‘最后一公里’,嚴重侵蝕了黨的執政基礎,對這些‘蟻貪蠅害’必須嚴肅查處、決不放過,使其無處藏身、無所遁形。”云縣紀委主要負責人態度堅決的說。(云縣紀委 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