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脫貧攻堅工作不力,陸良縣活水鄉活水村委會黨總支委員、村委會副主任李石所被停職檢查。
經查,李石所自2016年3月任職以來,主要負責村委會扶貧、土地、醫療保險、村建及民政工作。但鄉扶貧、土地、勞保、村鎮、民政相關站所通知其參加相關會議和填報相關業務數據材料時,常以沒有時間為由進行推脫,甚至不接電話;群眾到村委會辦理業務,也經常聯系不上;尤其在脫貧攻堅工作中,不負責任,推諉拒絕扶貧業務工作,不參加鄉機關及村委會組織召開的扶貧工作會議;2017年7月全鄉開展貧困動態管理工作以來,也不配合完成入戶調查、貧情分析等工作,影響貧困戶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進度。經多方教育提醒,仍不端正工作態度,繼續我行我素。
因其消極對待上級脫貧攻堅政策、執行不力,對工作拈輕怕重、討價還價,影響整體工作部署和進度,實干精神差,干部群眾意見較大。經活水鄉黨委政府8月17日研究決定,給予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停職檢查、在全鄉范圍內通報批評的問責處理。
【執紀者說】
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庸、懶、散、拖”是黨性意識缺失,責任心缺失的體現。對待工作挑挑揀揀不是一個共產黨員該有的行為。要牢固樹立紀律與規矩意識,增強黨性意識,時刻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陸良縣紀委 王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