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臨滄市紀委通報了1起在扶貧領域違紀問題中,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
2016年4月至10月,永德縣大雪山鄉曼來村委會原主任羅太榮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揮霍群眾建房資金177.11萬元。羅太榮受到取消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的處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永德縣紀委對大雪山鄉黨委、紀委和曼來村“兩委”以及村務監督委員會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對落實責任不力問題進行了嚴肅問責。
大雪山鄉黨委及曼來村“兩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大雪山鄉黨委未按規定認真審核把關撥付曼來村建房補助資金,資金撥付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管,沒有按要求建立專門的項目資金管理機構和相應的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對村“兩委”干部疏于管理,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缺失,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永德縣紀委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的問題進行了問責:大雪山鄉黨委受到通報問責;時任大雪山鄉黨委書記周玉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時任大雪山鄉黨委副書記、代理鄉長鄭建鴻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時任大雪山鄉政府副鄉長魯正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大雪山鄉政府工作人員楊永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曼來村黨總支書記張應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時任曼來村委會副主任楊先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大雪山鄉紀委及曼來村村務監督委員會落實監督責任不力問題。大雪山鄉紀委未采取有力措施對大雪山鄉2016年執行脫貧攻堅紀律進行監督,未按上級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專項紀律檢查,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監督責任不落實,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永德縣紀委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問題進行了問責:大雪山鄉紀委受到通報問責;時任大雪山鄉紀委書記李錕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時任曼來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普發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羅太榮挪用群眾建房資金一案,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臨滄市發生的一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的扶貧領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倒下的是黨的干部,損害的是群眾的利益,影響的是黨的形象。也表明了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嚴肅追責問責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保持高度警醒,切實引以為戒;要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不斷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要扛實脫貧攻堅政治責任,以實際行動踐行對黨忠誠;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