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紀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
1.瀘西縣永寧鄉法衣村委會農科員、水果管護員陶永興長期侵占群眾低保金和養老保險金問題。2010年10月至2016年12月,陶永興違規領取本村村民一戶3人低保金共19383元占為己有。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陶永興先后15次違規領取本村兩名村民的養老金共8950元占為己有。2017年5月,陶永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退還違紀款。
2.金平縣金河鎮板板橋村黨總支書記王開榮發放扶貧物資違規收費問題。2016年3月,王開榮利用縣農業局下撥234袋復合肥補貼農戶和部分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機會,違規向領取肥料的農戶收取5元/袋的運費,共收取1170元。其中334元用于支付運費和工時費,另外的836元由王開榮保管至案發時退回給村集體。2017年3月,王開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元陽縣小新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白寧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元陽縣小新街鄉截止2016年8月尚未實施“2015年元陽縣赫拉仔豬專業合作社生豬養殖項目”,致使項目資金50萬元未使用,未能發揮資金效益。對此,白寧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6月,白寧受到全縣“通報”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