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彌勒市紀委通報2起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分別是:
1.江邊鄉小倮份村委會么哈底村小組在扶貧開發成效考核第三方評估過程中虛報收入問題。2017年1月4日,紅河州扶貧開發成效考核第三方評估組到彌勒市江邊鄉小倮份村委會么哈底村小組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進行調查評估期間,村支部書記祁海山沒有按要求參加當天的評估,未履行工作職責。村民何忠得、普玉得在調查評估中故意少報、漏報家庭收入。村小組長普云貴發現普玉得少報、漏報收入問題后,沒有及時向評估組成員進行澄清。2017年3月2日,江邊鄉黨委分別給予祁海山、普云貴、何忠得、普玉得黨內警告處分。
2.虹溪鎮虹溪社區居委會村組干部優親厚友違規享受低保問題。2013年至2016年期間,虹溪鎮虹溪社區黨總支虹溪二支部書記張洪勇、虹溪三支部書記王有明、東門三支部書記康金壽、東門一組組長王碧賢、虹溪片區聯社會計唐志祥,利用職務之便和職務上的影響,在村小組扶貧工作農村低保評議會議過程中,主動提出將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本人親屬納入農村低保范疇,使張洪勇、王有明、王碧賢3人的母親,康金壽、唐志祥2人的父親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4月、2016年3月起領取低保金,直至2017年4月全部停發。2017年5月8日,虹溪鎮黨委分別給予張洪勇、王有明、康金壽、王碧賢、唐志祥黨內警告處分。虹溪社區黨總支書記嚴政紅、虹溪社區居委會主任黃政剛、虹溪社區居委會副主任李紹忠、虹溪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王振華,因監督不力、把關不嚴被誡勉談話,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