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興在指點群眾相關業務
作為國家法律的執行人,社會正義的維護者, 社會良知的守護神,他一直忠誠于國家、忠誠于人民、忠誠于法律,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著共產黨人的忠誠、干凈、擔當。從業16年來,鄧興一直勤勤懇懇、默默奉獻在審判一線上,積極推進雙語審判、巡回辦案,是福貢法院審判案件最多的法官。
鄧興,傈僳族,原怒江州福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現貢山縣人民法院院長,鄧興同志在福貢16年如一日默默工作在審判一線,他積極推進雙語審判、巡回辦案,是該院審判案件最多的法官。因工作成績突出,2008年7月被云南省高院評為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2012年1月被云南省高院評為辦案能手;2014年5月,被云南省總工會授予 “五一勞動獎章”;2014年6月,榮獲“最美基層法官提名獎”;2014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2014年11月,福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鄧興被云南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評為“云南好人”,被云南省總工會評為“2013-2014年度云南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標兵”;2015年被評為“全國模范法官”。
秉公辦案美名揚
福貢縣位于滇西北橫斷山脈北段碧羅雪山和高黎貢山之間的怒江峽谷中斷,高黎貢山和碧羅雪山兩座大山使怒江大峽谷形成了特殊的地理地貌,山高坡陡,溝壑交錯,當地群眾一般都居住在海拔1500米以上,區域內居住著傈僳族、怒族、藏族、白族等多個少數民族,是個民族交錯雜居,宗教信仰復雜的地區。
就在這樣一個邊疆民族地區,鄧興創造出了審判一流的業績,贏得了當地群眾的肯定與愛戴。居住在福貢縣上帕鎮古泉村木尼瑪小組的普某某通過轉讓的方式獲得了一塊宅基地,也辦理了相關手續。但出讓方看到土地漲價,不僅反悔,還單方面撕毀了當初簽好的合約,并且依仗著在村里勢力大,一再威脅普某某,還把普某某告到了法院,并揚言已經把法官“擺平”了。老實巴交的普某某整天唉聲嘆氣,一籌莫展。普某某的妻子是個基督徒,想起在教堂做義工時認識鄧興的嬸嬸,無奈之下,就抱著試試看的念頭找到鄧興的嬸嬸,請她和鄧興說說。鄧興的嬸嬸明確告訴她說:“我侄子辦案,你們不用找什么門路。他的父親一再教育他,斷案要公正,不能接受老百姓的吃請。等兩天你的案子判下來之后,你就知道我說的是不是真的了。”在聽見鄧興法官當庭用傈僳語宣判普某某勝訴后,普某某流下了激動的眼淚。普某某的妻子從此就一直覺得自己“遇見了一個好人,一個公平公正的法官,”所以她堅持在教堂為鄧興法官的工作和家庭禱告,希望鄧興法官工作順利、家庭幸福。
艱苦奮斗接地氣
“在福貢這樣的特殊環境里,法官要走出審判庭,要用雙腳去丈量大山,用良心去掂量民意”,這是流行在福貢法院的一個不成文的“司法文化”。由于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當事人的舉證能力普遍較弱,如果完全采取坐堂審案的方式審理案件,審理結果與案件事實難免會有出入。所以,法官經常到發案地調查取證就成了家常便飯,多年來,鄧興和同事們的足跡遍布了福貢境內溝溝壑壑。為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每收到一個案件,鄧興都要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認為案情簡單,當事人爭議不大,就到案發地或者當事人住所地進行巡回審理,上門為當事人服務。他經常與合議庭其他成員以及書記員、法警一起帶上電腦、打印機、行李和干糧就出發,跋山涉水,翻山越嶺成了巡回辦案中的家常便飯。為方便當事人,田間地頭、荒山野嶺、房前屋后都成為了他們的辦案場所,有時甚至在夜間辦案、調查取證,但鄧興從來沒有一句怨言。很多當事人都過意不去了,說:“你們想得太周到了,太好了,為我們老百姓辦了實事。”每當聽到這些話,他們總是非常高興地說:“這是我們的工作,應該的。”
善解人意得民心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這是鄧興法官最喜歡的一句名言。他用真善美的心溫暖著一個個失足當事人,用善良的舉動感化著周圍的人。
2008年9月的一個周日上午,為了方便群眾反映問題,一大早鄧興就在辦公室接待著來訪的當事人。中午十二點左右,一個敞著衣襟、挽著褲腿、拖著一雙沾滿泥土的膠鞋的小伙子猶豫著走進了鄧興的辦公室,一進門就用傈僳語激動的喊著“謝謝法官”。鄧興還沒反應過來,小伙子就抓過他的手,把兩個梨子塞他手里,樂呵呵地說道“我家的梨,我家的,我家的”,說完紅著臉跑了出去。原來這是一個月前鄧興判的一個盜竊案的被告人阿普,因家里孩子開學需要錢,家徒四壁的他無奈之下盜竊了村委會的變壓器被起訴,鄧興充分考慮了犯罪起因和造成的行為后果,判了緩刑當庭釋放。原本沮喪羞愧的阿普,被釋放后更加茫然,癱坐在審判庭里久久沒有離去。鄧興見狀,親切的詢問他情況,他帶著尷尬的表情誠實的說:“我身上沒有一分錢,回馬吉的車費要15塊,從早到現在我還沒吃到東西,現在放了我我怎么辦?”鄧興了解情況后,從身上掏出了30元錢,對阿普說:“我也是農村出來的,孩子也在上學,負擔很重,給不了你多少,這點錢你買一碗米線吃吃,再打車回家吧。回家后好好做人、好好干活,為孩子樹立一個榜樣。”某個街天,阿普送了兩個梨子給鄧興。看著手里的梨,鄧興的眼睛濕潤了,為以心換心的真誠,也為被告人重新做人的喜悅。
俠骨柔情受愛戴
作為福貢縣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的脊梁,鄧興不斷在實踐判例中總結辦案經驗、探索創新辦案方法,期間有過挫折、誤解甚至是生死考驗。
2012年11月26日,福貢縣架科底鄉維獨村委會原告茶某某與被告妮某某的承包土地因界限不清起糾紛。鄧興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為更準確了解案情、一次性解決糾紛,開庭后繼續組織雙方到實地調解。法官驅車到村委會后,頂著烈日徒步攀爬在60度的山坡上近4個小時后,來到了爭議地實地,不料經歷了一場生死考驗。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被告妮某某的二兒子在沖動之下,拔出了藏在身上的匕首刺向站在鄧興身邊的原告茶某某。鄧興眼疾手快,一個箭步沖上前,用左手抓住妮某持匕首的右手,同時用右手抱住他的身體后用力將他推到離茶某某五、六米處,對他說:“不要沖動,冷靜和氣才能解決好問題,民事案子法官會充分考慮雙方的意見,還會調查取證,看村委會、鄉政府農經辦的歷史登記痕跡,聽其他知情村民的證言后綜合判斷才下判決的。如果動了刀子傷了人,刑事案子就只看誰動手傷了誰,這樣一來,不僅民事案子沒有解決,反而會讓其深受牢獄之苦。”妮某某聽后連連點頭,并將匕首交給了法官保管,冷靜的參加調解。這驚險的一幕被當地老百姓看在眼里、記在心里。在接下來的調解中,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接受法官提出的方案,現場劃清爭議地的界限。鄧興擔心日后當事人反悔今天的調解結果,或隨著時間的推移,界樁被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滅失又起糾紛,創新了調解方法,不僅在現場立樁劃界,還讓雙方當事人分別指認界限并照片附卷。該案結束后,村民都向鄧興豎起了大拇指,為他的勇敢,也為他的智慧。
16年的法官工作生涯,鄧興在黨和人民的培養下,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名優秀少數民族法官,在邊疆民族最需要他的地方,踐行著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價值觀,用智慧將法言法語轉化成日常用語,深入百姓心中,讓法律之花綻放在最基層的邊疆法庭。(楊鑫)